资讯/云南石屏县中小学生校服定点供应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屏县
一、招标条件
本石屏县中小学生校服定点供应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石屏县玉博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NHJT(滇)第号。
2.2项目名称:石屏县中小学生校服定点供应服务项目。
2.3招标范围:全县中学(含职业中学)、小学、公办幼儿园学生校服,具体为校服、年级服、军训服,以及各学校和学生按照相关规定需统一采购的鞋、袜,宿舍床上用品等相关产品,根据学生及家长自愿原则,由学校统计需求校服的数量后向中标投标人采购,具体以学校实际发出的《供货需求单》为准。
2.4实施范围及地点:实施范围为学校实际发出的《供货需求单》,服务地点为各学校。
2.5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续签合同根据测评和考核结果按年签订,招标人可根据年度测评考核评价结果确定续签或终止合同。
2.6交货期:自招标人(或学校)通知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供应商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自报最短交货期。
2.7质量要求:严格遵守质量技术标准。校服面料、辅料、配件(料)、制作工艺、包装、配送等有关安全与质量,应当符合GB《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最新标准。校服质量应具备安全要求,鞋袜、床上用品等相关产品也应严格遵守相关质量技术标准及安全要求。
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中标人需提供现场服务,负责和各需求学校确定校服款式、材质、测量尺寸、制定供货单并根据产品定价机制协商定价;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各类校服的最高供货价,实际结算价以产品定价机制协商定价为准,且不得高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最高供货价;
2、学校在广泛征求学生及家长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愿原则决定是否选用校服;
3、本项目如遇政策或需求调整,中标人应理解,并不因任何原因造成的变化而向招标人或学校索赔。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年至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
①缴税所属时间在年3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②缴费所属时间在年3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信用信息记录: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