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几天就9月1号啦!
各位大朋友小朋友们
又要进入校园开始新的学习了
今秋开学
幼儿园和中小学收费标准是多少?
昨日,市教体局、发改委联合发布
巴中市年秋季
中小学(幼儿园)收费标准
家长们快来看看要交多少钱
一、学前教育
(一)保教费。按照价格管理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二)住宿费。对在园住宿的幼儿可按照价格管理部门核定标准收取住宿费。
(三)其它服务性费用。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教育、生活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服务性费用,应遵循“家长自愿,按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保教费一并统一收取,不得收取书本费。服务性项目为:伙食费,按月收取,按月结清,多退少补;校车接送费,由幼儿园和家长签订协议,明确收费标准以及双方权利、义务。
二、义务教育
(一)伙食费。学生自愿,按实收取,不得营利。
(二)课后服务。学生自愿参与,费用按同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三)研学旅行。学生自愿参与,费用按实代收取,不得营利。
(四)高中招生考试费。按同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五)城市初中学生住宿费。按照同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六)教辅材料费。小学3-6年级、初中1-3年级学生自愿购买从《四川省中小学教辅教材目录》中推荐的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学校可以统一代购,纳入中小学代收费项目,按实代收取,不得营利。目录之外的教辅材料,学校、家长委员会均不得统一征订、代购。
三、普通高中
(一)学费
1.省级及以上示范高中:每生每期学费元。
2.市级示范高中:每生每期学费元。
3.一般高中:每生每期学费元。
(二)课本费。每生每期元。
(三)作业本费。每生每期30元。
(四)高中毕业会考费。按同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五)住宿费。按同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六)伙食费。学生自愿,按实收取,不得营利。
(七)研学旅行。学生自愿参与,费用按实代收取,不得营利。
(八)教辅材料费。学生自愿购买从《四川省中小学教辅教材目录》中推荐的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学校可以统一代购,纳入中小学代收费项目,按实代收取,不得营利;目录之外的教辅材料,学校、家长委员会均不得统一征订、代购。
四、中等职业学校
(一)伙食费。学生自愿,按实收取,不得营利。
(二)教材费。按实代收取,不得营利。
(三)住宿费。按同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收取。学生公寓床上用品和日用品原则应由学生自主采购,不得统一配送,对部分学生自愿提出需求的,学校应积极准备,按实代收取,不得营利。
(四)为加强宿舍管理,可本着保证学生正常用水、用电需求的原则合理制定用水、用电免费额度,在可计量的前提下,按居民用水、用电价格向学生收取超出免费额度的水、电费。
有以下情况,可举报
(一)各级各类学校不得代收商业保险费。学校在军训期间不得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新生军训,可按招标价格收取军训服装费,不得加价。学校应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学生自愿购买校服需代收费的学校,按市教育和体育局制定的校服统一采购操作规范程序确定校服供货企业。
(二)严禁将中小学按照国家和省课程改革要求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范围;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家校通(校讯通)、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
(三)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学生、幼儿免收学费、保教费,民办学校参照同类公办学校标准执行。
(四)各学校(含民办)所有收费项目及标准,必须向社会公示,未公示的项目严禁收取。违者,严肃查处。
举报电话
市级及各区县物价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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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